关于印发《河南省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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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单位: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商务厅
更新时间:2024-01-04

各省辖市财政局、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、航空港区财政审计局、各县(市)财政局,各省辖市商务局:

为加强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,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引导促进外经贸高质量发展方面的作用,省财政厅、省商务厅修订了《河南省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。现予以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

附件:

河南省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.doc 

河南省财政厅   河南省商务厅

2023年12月29日